宗地編號: | 【2024】-24 | 宗地總面積: | 6218.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側、 (略) 東側、 (略) 北側、 (略) 西側 | ||
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0.7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綠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文化設施用地 | |||||||
用途明細: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文化設施用地 | 6218.27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元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枺?/td> | *BA0043 | |||
起始價: | 401.*元 | 加價幅度: | 9.*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4年06月22日 | 掛牌結束時間: | 2024年07月02日 |
宗地編號: | 【2024】-23 | 宗地總面積: | *.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南側、 (略) 東側、 (略) 北側、 (略) 西側 | ||
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0.7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綠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文化設施用地 | |||||||
用途明細: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文化設施用地 | *.68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元 | 估價報告?zhèn)浒柑枺?/td> | *BA0044 | |||
起始價: | 2178.*元 | 加價幅度: | 48.*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4年06月22日 | 掛牌結束時間: | 2024年07月02日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應單獨申請,不接受聯(lián)合競買。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采用增價方式報價,有底價出讓, (略) 政府另定,在掛牌會現(xiàn)場提交;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2、本次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最高報價且不低于底價者即為競得人。 3、上述兩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動工、竣工時間:該宗地自出讓合同簽定之日起4個月內動工建設,建設周期為24個月;【2024】-23號地評估備案號:*BA0044;【2024】-24號地評估備案號:*BA0043;其它詳細指標按規(guī)劃用地函〔2024〕11號文件執(zhí)行。 4、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8日,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獲取出讓文件。 5、掛牌地 (略) (略) 。摘牌時間:2024年7月2日15時。具體掛牌時間、地點和方式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 到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獲取 掛牌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 到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06月28日 。經審核,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24年06月29日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略) (略)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2024】-24 號地塊:2024年06月22日 08時00分 至 2024年07月02日 09時00分;
【2024】-23 號地塊:2024年06月22日 08時00分 至 2024年07月02日 09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最高報價且不低于底價者即為競得人。 (二)競買人需提交的材料:競買申請書,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等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所有復印件須加蓋競買人印章,不受理郵寄及口頭等其他報價方式。 (三)競買人須在提交報名申請時,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參加競買土地的資金來源須使用合規(guī)的自有資金,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土地競買資格。 (四)競買人在報名時須書面承諾認真閱讀地塊出讓文件并自愿受其約束,充分了解競得土地后的履約條款,并對宗地進行了實地踏勘,對地塊現(xiàn)狀無異議,且不以宗地現(xiàn)狀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愿意及時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時限內現(xiàn)狀接收土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交地確認書》。 (五)競得人在出讓成交后必須當場與出讓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訂可取消其競得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或定金。 (六)成交后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定金,定金為土地出讓金額的20%,多余部分轉作土地出讓金,不足部分由受讓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當天按土地出讓金總額的20%補足定金。 (七)出讓金繳納的兩種方式:(1)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不計息);(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讓金的,競買保證金直接轉為首期土地出讓金,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分期支付出讓價款的,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讓價款時,須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超過三個月繳納的按違約處理。 (八)為持續(xù)深入貫徹國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創(chuàng)建一流營商環(huán)境決策部署,積極回應企業(yè)和群眾關切,加快流程再造,推進信 (略) 上辦理,實現(xiàn)工程項目審批中交地、驗收、交房環(huán)節(jié)同步辦理不動產登記,全面提升不動產登記領域營商環(huán)境水平,做到“交地交驗交房即辦證”。在企業(yè)和群眾有需求、提出申請,且具備一定條件的情況下:①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一次性繳清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達到辦理條件后可同步申辦獲得不動產權證,實現(xiàn)“交地即辦證”。 (九)競買人競得土地后,須按規(guī)劃條件通知書、《 (略) 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通則》和出讓合同約定的容積率進行施工建設,不得擅自改變,否則視為違約,超容積率部分政府無償收回。 (十) 該地塊內如 (略) (略) 、電力通信設施、熱力燃氣設施、 地下隱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讓人向有關部門申請?zhí)幚?,所需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支付。 (十一)申請人或其股東成員此前有未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簽定的《成交確認書》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出讓人可拒絕其競買申請(法律另有規(guī)定除外)。 (十二)競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權單方立即終止供地并沒收合同定金。
八、 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lián)系地址: (略) (略) (略) 內東C二樓(開發(fā)利用股)
聯(lián) 系 人:于女士 王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58-*、0558-*
開戶單位: (略) 政府非稅收入?yún)R繳結算戶
開戶銀行:安徽界首農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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