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慶市 (略) 委托,重慶市糧油 (略) (即國家糧 (略) ,以下簡稱“批發(fā)市場”)定于2022年5月23日10:00 (略) (區(qū)儲稻谷)競價銷售交易會,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 (略) :CQ22DG *** 。
2. 產(chǎn)地、年限及數(shù)量:開州2019年產(chǎn)稻谷1134噸。
3. 承 (略) :南雅庫0408-1、0408-2、0409、0410-1、0410-2、0410-3號倉。
業(yè)務聯(lián)系人:卿培勇
聯(lián)系電話: ***
4.標的質量:以交易清單質量指標為準。有意向參與交易的會員可通過“重慶糧網(wǎng)”(www.grainmarke *** )、“ (略) ”官網(wǎng)(www.cqgrain.com)→資料下載→《競價銷售糧油看樣單》路徑,填寫后加蓋公章郵寄或掃描至批發(fā)市場,經(jīng)批發(fā)市場審核蓋章后,提前實地查看糧食實物質量(感官檢驗)和路況、出庫條件等情況, (略) 競買的糧油符合自身使用用途,自主確定是否購買,并承擔競買后相應責任和市場風險。如未提前看樣或看樣后參與交易的,均視同認可標的質量,成交后不得再對質量提出異議。
5. 本次交易清單附后。具體交易品種和數(shù)量等信息如有變化,以即時公告及交易清單為準。
二、交易資格
1. 報名資格:國內(nèi)具有糧油生產(chǎn)、經(jīng)營資格的企業(yè)或個人且在國家糧食交易平臺注冊的有效會員。
2. 報名時間:2022年5月23日8:00前。報名參與交易即視作全面承認并遵守《重慶市地方政府儲備競價銷售交易規(guī)則》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單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 本次競價交易使用國家糧食交易平臺新版地儲交易系統(tǒng),2022年5月23日10:00通過網(wǎng)絡對委托標的依次按交易節(jié)進行交易。請報名參加競價交易的會員按時登錄國 (略) 官網(wǎng)(www.grainmarke *** )→點擊網(wǎng)頁上方“請登錄”或右方“ (略) ”進行會員登錄→點擊“交易”板塊→選擇“重慶市場”→“5月23日重慶市地方儲備糧(開州稻谷)競價銷售交易專場”。
2. 本次競價交易每次加價幅度為人民幣5元/噸。
四、保證金及交易手續(xù)費收取
1. 保證金的收取和釋放:參與競價交易的買賣雙方各須交納保證金110元/噸(其中:履約保證金100元/噸和交易保證金10元/噸)。買方保證金須在競價銷售交易會開始前2個小時匯至批發(fā)市場指定銀行賬戶;賣方保證金須在提交委托交易清單當日匯至批發(fā)市場指定銀行賬戶。單筆合同交割完畢后,保證金釋放。 (略) 分交割,該 (略) (略) 于凍結狀態(tài)。
2. 保證金轉入:匯款時請備注“保證金”,待資金到賬后,進入新系統(tǒng)“ (略) ”的資金界面,點擊用戶名稱下方的“交易賬戶:明細”,將足額保證金“轉入”重慶市場。
3. 交易手續(xù)費:按成交金額的1.5‰向買方收取。
五、交割及結算
1. 成交價格:為交易系統(tǒng)確認價格,即賣方承儲庫倉(罐)前散裝車板交貨價格,不含包裝及整理費用,無出庫費,無水、雜增扣量。如買方有包裝以及整理要求,可與賣方協(xié)商,費用按照協(xié)商一致的標準另行結算。
2. 合同簽訂:自成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買賣雙方在交易系統(tǒng)內(nèi)簽訂電子購銷合同或以郵寄、掃描等方式簽訂,如逾期未簽訂購銷合同,則對違 (略) 理。
3. 付款及出庫:買方自成交之日起25天內(nèi)付款完畢,30天內(nèi)出庫完畢。買方成交后將貨款一次或分批匯入批發(fā)市場指定銀行賬戶。出庫前,買方在“我的合同”中點擊“支付貨款”來完成出庫通知單申請。批發(fā)市場收到申請后,及時審核并開具《出庫通知單》。
4. 結算:出庫完畢后買賣雙方簽訂《驗收確認單》,由賣方送達批發(fā)市場,批發(fā)市場在3個工作日內(nèi)按《驗收確認單》辦理貨款結算。
六、保證金及貨款賬戶信息
1. 收款單位:重慶市糧油 (略)
2. 開戶銀行:中國 (略) 重慶九龍坡中梁山支行
3. 賬 號:31- ***
七、其他事項
1.本次交易規(guī)則詳見“重慶糧網(wǎng)”(www.grainmarke *** )、“ (略) ”官網(wǎng)(www.cqgrain.com)《重慶市地方政府儲備競價銷售交易規(guī)則》,與此規(guī)則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為準。
2. 會員在交易前到委托方存儲庫點看樣或成交后到委托方存儲庫點提貨時,需遵守當?shù)氐囊咔榉揽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p>
3. 本批次糧食出庫后,買方不得將其作為政策性糧食重新銷售給收糧單位入庫,否則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責任均由買方承擔。
4. 各會員單位發(fā)現(xiàn)以陳頂新、轉圈糧、套取財政補貼、人為設置障礙造成出庫難、不執(zhí)行出庫質量檢驗制度、改變定向銷售糧食用途等違法違規(guī)問題的,請撥打 *** 舉報。
5. (略) 聯(lián)系電話:023- *** 023- ***
國家糧 (略)
重慶市糧油 (略)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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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