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稱 | 文號 | 審批時間 |
關于浙江吾愛 (略) 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溫環(huán)甌建〔2025〕76號 | 二○二五年七月二日 |
公告期為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0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決定侵犯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略) (略) 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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