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公路 (略) :
報來關于申請辦理賀州北過境線(廣西麥嶺(湘桂界)至賀州公路賀州支線)公路K16+200-K27+500標段3#墩便道、模板堆放區(qū)等四個地塊臨時用地手續(xù)的報告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自然資源部關于規(guī)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guī)〔2021〕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資規(guī)〔2022〕3號)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 (略) 使 (略) 平桂區(qū)西灣街道飛馬村及黃田鎮(zhèn)里寧村的集體土地共計1.6177公頃,其中飛馬村0.8355(其他園地0.1969公頃、喬木林地0.1073公頃、其他林地0.0300公頃、公路用地0.5013公頃)、里寧村0.7822公頃(果園0.1163公頃、喬木林地0.0085公頃、坑塘水面0.6574公頃)作為該項目臨時棄土場、材料堆場、施工便道、鋼筋加工廠。你公司需按申請范圍內的面積和地類進行使用,使用期間不得改變批準用途,不得出售、抵押或轉讓, (略) 建設規(guī)劃、市容衛(wèi)生;不得妨礙道路交通、損壞通訊、水利、供電線路等公共設施;不得造成安全隱患。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的有關規(guī)定,你公司不得在上述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必須要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 (略) 建設規(guī)劃調整需要時,你公司必須無條件搬遷。
三、該臨時用地使用期為兩年,自2023年12月7日始至2025年12月7日止,在臨時用地使用期限屆滿后,你公司必須按照通過評審的《賀州北過境線(廣西麥嶺(湘桂界)至賀州公路賀州支線)公路K16+200-K27+500標段3#墩便道、模板堆放區(qū)等四個地塊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將土地復墾后歸還集體經濟組織管理。
四、使用臨時用地若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職責的,應在臨時用地使用前依法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相應的批準手續(xù)。
此復。
(略) 平桂區(qū)自然資源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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