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北海銀灘 (略) 4臺車輛分別轉讓項目 | 項目編號 | BBWCQJY23-913(2)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1月10 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1月16日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網(wǎng)絡競價時間同時順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標的 | 一、標的清單 | |||||||||||||||
序號 | 車牌號 | 品牌型號 | 初次登記 日期 | 年檢日期 | 轉讓底價 (元) | 交易保證金 (元) | 競價階梯 (元/次) | 備注 | ||||||||
1 | 桂EKT206 | 田野牌BQ1030N4VS輕型欄板貨車 | 2013年10月28日 | 2023年10月 | 11566.8 | 4000 | 100 | 本標的為輕型欄板貨車,可正常使用,非事故車。車身為黑色,燈具、儀表齊全,內(nèi)飾保養(yǎng)較好,正常維修保養(yǎng)。車內(nèi)各種設備及發(fā)動機、制動系統(tǒng)等工作正常。截止2023年6月30日行駛里程:10698公里。 | ||||||||
2 | 桂EKT388 | 北京現(xiàn)代牌途勝BH6430MY小型普通客車 | 2011年8月11日 | 2024年8月 | 18597.6 | 6000 | 100 | 本標的為小型普通客車,可正常使用,非事故車。車身為灰色,燈具、儀表齊全,內(nèi)飾保養(yǎng)較好,正常維修保養(yǎng)。車內(nèi)各種設備及發(fā)動機、制動系統(tǒng)等工作正常。截止2023年6月30日行駛里程:*公里。 | ||||||||
3 | 桂EKT669 | 江鈴牌JX1020TS3輕型欄板貨車 | 2010年4月16日 | 2023年10月 | 5220.0 | 1500 | 100 | 本標的為輕型欄板貨車,目前封存不用,電瓶虧電,非事故車。車身為綠色,燈具、儀表齊全,內(nèi)飾保養(yǎng)較好,正常維修保養(yǎng)。車內(nèi)各種設備及發(fā)動機、制動系統(tǒng)等工作正常。截止2023年6月30日行駛里程:*公里。 | ||||||||
4 | 桂EKT696 | 現(xiàn)代牌BH7162MX小型轎車 | 2011年1月25日 | 2023年1月 | 9501.3 | 3000 | 100 | 本標的為小型普通轎車,目前封存不用,電瓶虧電,非事故車。車身為灰色,燈具、儀表齊全,內(nèi)飾保養(yǎng)較好,正常維修保養(yǎng)。車內(nèi)各種設備及發(fā)動機、制動系統(tǒng)等工作正常。截止2023年6月30日行駛里程:79706公里。 | ||||||||
合計 | 44885.7 | 14500 | ||||||||||||||
備注: 1、以上轉讓底價為不含增值稅價格。 2、以上關于標的的描述僅供參考,如有出入以標的現(xiàn)狀為準。 3、車輛里程數(shù)以交付時為準。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北海銀灘 (略)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0XE 注冊地: (略) 北海大道78號順天泰大廈(東側)1-4樓部分區(qū)域 法定代表人:陳瑞海 經(jīng)濟類型: (略) ( (略) 、國有控股)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向北部灣產(chǎn)權交易所(以下統(tǒng)稱“交易所”)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由交易所公開發(fā)布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1.本次產(chǎn)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chǎn)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chǎn)權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并非通過流押或流質(zhì)取得所有權;2.我方轉讓產(chǎn)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nèi)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nèi)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jīng)Q策文件 | 《北海銀灘 (略) 2023年第五次班子會會議紀要》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北海銀灘 (略) | |||||||||||||||
特別 | 1.交易所依照有關規(guī)定及慣例,對所有車輛按現(xiàn)狀進行展示及處置,交易所網(wǎng)站對車輛的所有描述僅供參考。交易所聲明:交易所僅就委托方提供資料負披露義務,對處置車輛的真?zhèn)位蛘咂焚|(zhì)不作保證,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務必在參加競買前應仔細閱讀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載”中有關材料,對車輛過戶、辦證所涉及的稅、費、轉入地的車輛入籍管理政策、限購政策和環(huán)保政策等規(guī)定事先了解,對車輛進行實地查勘,對車輛的破損及新舊程度自行查看,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載”中有關材料全部內(nèi)容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已完全了解及自愿接受該車輛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車輛現(xiàn)狀及質(zhì)量、數(shù)量方面的瑕疵或政策限制規(guī)定等為由要求退還標的或拒付成交款項、拒簽成交文件,否則視為違約。 2.車輛落戶地車輛管理部門要求非本轄區(qū)居民辦理過戶手續(xù)須提交本轄區(qū)居住證的,請競買人務必提前辦理;受讓方為法人的,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車輛管理部門對受讓方有其他資格要求的,從其規(guī)定。 3.競買人須妥善保管本人的賬戶及密碼,任何以注冊賬戶登錄和參與競買的操作,均視為本人的行為,因競買人原因?qū)е缕滟~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競買人負責,交易所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4.辦理車輛成交確認和過戶手續(xù)的主體應當與競買人在交易系統(tǒng)注冊、報名的競買主體為同一人。 5.車輛以現(xiàn)狀競價和交付,若車輛存在油箱無油、機油滲漏、電瓶無電、輪胎無氣、不能啟動等情況,受讓方需自行維修并承擔相關費用。受讓方提車后,所發(fā)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車輛損失、維修費用及其他責任和損失均由受讓方完全承擔,原車主單位以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6.轉讓標的年審過期,成交后由轉讓方配合受讓方辦理年審手續(xù),費用由受讓方承擔。由于年審未通過導致無法辦理過戶手續(xù)的,則取消交易,受讓方退還車輛及相關證件。 7.車輛相關證件等資料可在交易所查閱。 | |||||||||||||||
交易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讓方資格 | 1.意向受讓方必須為中國境內(nèi)合法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受讓。 3.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標的交割 | 1.車輛過戶。受讓方成交價款到達交易所帳戶后15個工作日內(nèi),轉讓方配合受讓方共同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過戶手續(xù)辦結方可提車。受讓方無理由逾期仍未辦理車輛過戶手續(xù)的視為違約,交易所有權不予退還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2.車輛交接。受讓方應于過戶手續(xù)辦結之日起10日內(nèi)提車并簽署資產(chǎn)交割單,交易所收到交易雙方簽章確認的交割單或新行駛證復印件1份和新登記證復印件1份,原件比照復印件無誤后3個工作日內(nèi)將成交價款(交易保證金轉為成交價款)結轉給轉讓方。 標的以現(xiàn)狀競價和交付,受讓方提車后,所發(fā)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車輛損失、維修費用及其他責任和損失均由受讓方完全承擔,車輛持有單位、轉讓方以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如受讓方為車輛辦理外地車號牌的,受讓方成交價款到達交易所帳戶后15個工作日內(nèi),轉讓方在本地辦理完車輛檔案提檔手續(xù)并將車輛檔案、車輛一并移交給受讓方,即視為轉讓方已完成車輛過戶義務,受讓方與轉讓方簽署資產(chǎn)交割單后可提車。交易所收到交割單后3個工作日內(nèi)將成交價款(交易保證金轉為成交價款)結轉給轉讓方。受讓方自行辦理后續(xù)過戶手續(xù)。 4. 由于車輛不符合上牌地有關規(guī)定導致無法辦理過戶手續(xù)的,則取消交易,受讓方退還車輛及相關證件,轉讓方退還成交價款。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成交簽約。(1)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受讓方,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持紙質(zhì)報名材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競價報名-報名手續(xù)”第4條規(guī)定)前往簽約地點與交易所簽署《成交確認書》。簽署《成交確認書》前,交易所將對受讓方提交紙質(zhì)報名材料進行復核,如發(fā)現(xiàn)受讓方不符合本項目“受讓方資格條件”的,將不予簽署《成交確認書》,并取消其最終受讓資格、沒收交易保證金。(2)受讓方應于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nèi)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簽約地點:北海銀灘 (略) ) 2.交易價款。在《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以貨幣方式足額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注意:請按照系統(tǒng)自動推送短信的提示,將成交價款繳入成交價款專項賬戶,否則視為無效金額。) 3.相關費用約定。車輛過戶之前的違章、逾期年檢罰款等行政處罰費用以及開具與車輛交易價款相等金額的發(fā)票所涉及的稅由轉讓方承擔。如車輛年審及路橋費逾期未辦理且需要補辦所涉及的費用、車輛過戶(含補辦材料)費用、更換牌號費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如需補辦)、車船稅(如需補交)、尾氣檢測(如需辦理)等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4.請受讓方務必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辦理完畢成交、過戶、交接手續(xù),以免造成違約。 | |||||||||||||||
交易 | 競價規(guī)則 | 競買人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產(chǎn)權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灣產(chǎn)權交易所網(wǎng)絡電子競價規(guī)則》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nèi)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nèi)容,違反相關規(guī)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在競價操作過程中如出現(xiàn)系統(tǒng)異常等情形的,競買人應及時聯(lián)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員,以便交易所在核實情況后及時作出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不利后果將由您自行承擔。 | ||||||||||||||
現(xiàn)場展示 | 車輛展示時間: 公告期內(nèi) 展示地點:北海銀灘 (略) 聯(lián)系電話 :0779-*,陳先生 車輛展示注意事項:為確保車輛展示工作的有序進行,請各意向人自覺遵守如下規(guī)定 (1)展示期間,注意安全。展示區(qū)內(nèi),嚴禁攜帶危險品、管制器具進入。嚴禁吸煙,如有發(fā)現(xiàn),保安和工作人員有權及時提示、制止。 (2)文明參觀,注重個人言行。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不擁擠喧嘩,不帶寵物進場。 (3)意向人應愛護車輛及車上設施。正常、有序查看車輛,不得重擊車輛,不得拆卸部件。展示車輛不發(fā)動、不試駕。 (4)自帶車輛(包括電動車、自行車等)應按指定區(qū)域有序停放,意向人要服從保安和工作人員的引導和管理。由于車位緊張,建議意向人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 |||||||||||||||
競買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6日 | ||||||||||||||
報名手續(xù) | 1.報名方式 網(wǎng)上報名 2.報名手續(xù) 意向受讓方需在報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錄交易所網(wǎng)站(http://**),點擊本項目對應的“報名”鍵進入登錄界面進行會員注冊、報名并上傳有關材料,并將意向保證金繳到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不計利息)。報名前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內(nèi)的《競買人條款》(包括意向受讓方承諾、網(wǎng)絡競價須知)、《電子競價風險及接收確認書》等文件,一經(jīng)報名(點擊同意)則視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內(nèi)容。意向受讓方報名前應確認自身是否符合本項目“受讓方資格條件”,如競價成交后發(fā)現(xiàn)不符合的,將取消其最終受讓資格,并沒收交易保證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讓方應交納的交易費用后,剩余保證金作為給轉讓方的補償)。 需上傳的材料包括: (1)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①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②非法人組織: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2)《授權委托書》(如需)。 (備注:以上材料提供復印件、掃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蓋公章(法人、非法人組織)或簽字按手?。ㄗ匀蝗耍?。)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讓方上傳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審核,交易所將審核結果通過交易系統(tǒng)、電話、短信等方式進行反饋,報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讓方應在自由競價時間結束前30分鐘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傳需要補充、更正的報名材料。 3.意向受讓方報名成功后,交易所將以短信方式向其發(fā)送競價登錄賬號和密碼,意向受讓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時間自行登錄E交易報價系統(tǒng)進行競價,按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原則確定受讓方。 4.成交后,受讓方憑以下紙質(zhì)材料前往交易所辦理成交簽約手續(xù): (1)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①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②非法人組織: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2)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附件1); 備注:以上材料提供復印件、掃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蓋公章(法人、非法人組織)或簽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項 (1)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須以注冊會員時綁定的銀行賬戶交納,未以該賬戶交納或者他人代繳視為無效保證金。 (2)E交易系統(tǒng)推送的每項資金賬戶為對應該項資金的專款專戶,該賬戶不做其他項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讓方須將每項資金繳入對應賬戶,否則視為無效金額。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參與本項目需交納交易保證金:詳見標的清單,需在信息披露期滿前繳到交易所賬戶。 2.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nèi)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視為意向受讓方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讓方應交納的交易費用后,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剩余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shù)?,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且有權取消意向受讓資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終受讓資格)。 交易所扣除轉受讓雙方應交納的交易費用的計算標準為:按掛牌底價為基數(shù)計算。 (1)報名受讓同一標的的所有意向受讓方在競價過程中均不應價的; (2)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3)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時與交易所簽署成交確認文件,或故意拖延(超過約定時間10天)不與轉讓方簽署交易合同; (4)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或競價服務費; (5)與他人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 (6)擾亂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動無法進行; (7)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讓方在報名成功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及報名需要交納的其他款項后在競價過程中均不應價的,交易所有權決定是否扣除優(yōu)先權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讓方交易服務費用(以掛牌價為核算基數(shù))后,將剩余交易保證金作為違約補償結轉給轉讓方。一旦有意向受讓方(無論是否為優(yōu)先權人)應價,交易所則不予扣除未應價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 4.違約方需承擔守約方為實現(xiàn)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等費用)。 5.競價成交且不存在違約情形的,競買人的交易保證金優(yōu)先扣除應付給交易所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項目的成交價款,金額不足的,競買人應在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補足。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于競價結束后全額無息返還。 | |||||||||||||||
競價安排 | 競價方式 | 加價 | 增價幅度(元) | 100 |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4年01月10日 08:00 至2024年01月17日 10:00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 | |||||||||||||
服務費 | 競價服務費由交易所于競價成交后從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收?。徊蛔愕挚鄣?,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將差額部分足額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 (注意:請按照系統(tǒng)自動推送的信息提示,將競價服務費繳入競價服務費專項賬戶,否則視為無效金額。) | |||||||||||||||
附件下載 | ||||||||||||||||
聯(lián)系 | 標的咨詢 | 萬經(jīng)理 0771-* * | ||||||||||||||
報名咨詢 | 覃經(jīng)理 0771-* | |||||||||||||||
咨詢時間 | 工作日:北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單位地址 | 中國(廣西)自由貿(mào)易試驗區(qū)南寧片區(qū)凱旋路15號南寧綠地中心5號樓 | |||||||||||||||
其 他 | / | |||||||||||||||
特別聲明 | 對于與(意向)競買人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事項(如違約情形、違約責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灣產(chǎn)權交易所有關規(guī)定為準。本公告及北部灣產(chǎn)權交易所官方網(wǎng)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機構制定的交易規(guī)則,僅適用其技術性操作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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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