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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 秀 區(qū)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補(bǔ) 短 板 項(xiàng) 目 (二 期 中 心 城 區(qū) 品 質(zhì) 化 提 升 項(xiàng)目 登 峰 街 老 舊 小 區(qū) 改 造 監(jiān) 理 招 標(biāo) 公 告1. 招 標(biāo) 條 件本 招 標(biāo) 項(xiàng) 目 越 秀 區(qū)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補(bǔ) 短 板 項(xiàng) 目 (二 期 中 心 城 區(qū) 品 質(zhì) 化 提 升 項(xiàng) 目 登峰 街 老 舊 小 區(qū) 改 造 已 由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發(fā)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發(fā) 展 和 改 革 局 關(guān)于 越 秀 區(qū)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補(bǔ) 短 板 項(xiàng) 目 二 期 老 舊 小 區(qū) 改 造 項(xiàng)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報 告 的 復(fù)函 穗 越 發(fā) 改 投 批 2022 20號 批 準(zhǔn) 建 設(shè) , 項(xiàng) 目 業(yè) 主 為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房 屋 管 理 局 ,項(xiàng) 目 組 織 實(shí) 施 單 位 為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人 民 政 府 登 峰 街 道 辦 事 處 , 項(xiàng) 目 資 金 為 區(qū) 財 政 資 金
100%。 招 標(biāo) 人 為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人 民 政 府 登 峰 街 道 辦 事 處 。 項(xiàng) 目 已 具 備 招 標(biāo) 條 件 , 現(xiàn) 對 該項(xiàng) 目 的 監(jiān) 理 進(jìn) 行 公 開 招 標(biāo) 。2. 項(xiàng) 目 概 況 與 招 標(biāo) 范 圍2.1 招 標(biāo) 項(xiàng) 目 概 況2.1.1招 標(biāo) 項(xiàng) 目 名 稱 : 越 秀 區(qū) 城 市 更 新 改 造 補(bǔ) 短 板 項(xiàng) 目 (二 期 中 心 城 區(qū) 品 質(zhì) 化 提升 項(xiàng) 目 登 峰 街 老 舊 小 區(qū) 改 造 監(jiān) 理2.1.2工 程 建 設(shè) 規(guī) 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項(xiàng) 目 提 升 范 圍 面 積 約 3 6 .2 公 頃 。 本 項(xiàng) 目 建 設(shè) 內(nèi)容 擬 對 登 峰 街 道 十 個 社 區(qū) 實(shí) 施 微 改 造 , 項(xiàng) 目 包 含 獅 帶 崗 社 區(qū) 下 塘 社 區(qū) 清 水 塘 社 區(qū) 云 泉 社 區(qū) 橫 枝 崗 社 區(qū) 恒 福 社 區(qū) 淘 金 北 社 區(qū) 金 麓 社 區(qū) 童 心 社 區(qū) 寶 漢 社 區(qū) 。 主
要 工 作 內(nèi) 容 為 沿 街 道 路 修 整 , 以 及 部 分 老 舊 建 筑 物 翻 新 , 綠 化 改 造 約 8 0 0 0 平 方 米 , 道路 鋪 裝 改 造 約 3 9 5 3 5 平 方 米 , 修 繕 社 區(qū) 圍 墻 約 1 8 7 5 米 , 進(jìn) 行 三 線 改 造 約 5 6 2 0 米 ,樓 梯 間 墻 體 翻 新 約 1 1 3 9 2 9 平 方 米 , 樓 道 照 明 燈 具 更 換 約 1 9 1 8 個 室 內(nèi) 消 火 栓 更 換 1 9 5 1個 等 公 共 設(shè) 施 改 造 。 社 區(qū) 改 造 范 圍 內(nèi) 住 宅 主 要 以 9 層 為 主 , 建 筑 高 度 多 為 27米 以 下 。2.1.3工 程 建 設(shè) 地 點(diǎn) :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登 峰 街 道 獅 帶 崗 社 區(qū) 下 塘 社 區(qū) 清 水 塘 社 區(qū) 云 泉 社 區(qū) 橫 枝 崗 社 區(qū) 恒 福 社 區(qū) 淘 金 北 社 區(qū) 金 麓 社 區(qū) 童 心 社 區(qū) 寶 漢 社 區(qū) 。2.1.4建 筑 安 裝 工 程 費(fèi) : 暫 定 約 人 民 幣 4017.87萬 元 。2.2 招 標(biāo) 范 圍2.2.1標(biāo) 段 劃 分 : 本 項(xiàng) 目 設(shè) 1個 標(biāo) 段 。2.2.2招 標(biāo) 范 圍 : 本 項(xiàng) 目 范 圍 內(nèi) 所 有 工 程 內(nèi) 容 的 監(jiān) 理 工 作 , 具 體 招 標(biāo) 內(nèi) 容 包 括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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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xiàng) 目 的 施 工 準(zhǔn) 備 階 段 施 工 階 段 工 程 收 尾 階 段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驗(yàn) 收 整 改 工 程移 交 工 程 結(jié) 算 等 及 工 程 質(zhì) 量 保 修 階 段 含 缺 陷 責(zé) 任 期 , 下 同 的 質(zhì) 量 控 制 職 業(yè) 健康 安 全 及 環(huán) 境 監(jiān) 督 管 理 投 資 控 制 進(jìn) 度 控 制 合 同 管 理 信 息 管 理 組 織 協(xié) 調(diào) 安 全文 明 施 工 綠 色 施 工 管 理 協(xié) 調(diào) 建 設(shè) 單 位 和 工 程 建 設(shè) 有 關(guān) 各 方 的 工 作 關(guān) 系 等 。2.2.3 監(jiān) 理 服 務(wù) 期 限 : 自 監(jiān) 理 人 收 到 中 標(biāo) 通 知 書 或 參 加 由 招 標(biāo) 人 組 織 的 第 一 次 進(jìn) 場動 員 會 之 日 起 算 , 至 所 有 工 程 保 修 期 結(jié) 束 且 辦 妥 竣 工 結(jié) 算 此 處 指 終 審 部 門 的 竣 工 結(jié) 算 止 。 2.3 最 高 投 標(biāo) 限 價 : 99.83 萬 元 。3. 投 標(biāo) 人 資 格 要 求
3.1投 標(biāo) 人 須 具 備 建 設(shè) 行 政 主 管 部 門 頒 發(fā) 的 工 程 監(jiān) 理 綜 合 資 質(zhì) 或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監(jiān) 理專 業(yè) * 級 或 以 上 資 質(zhì) 香 港 企 業(yè) 參 加 投 標(biāo) 的 , 須 在 廣 東 省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 主 管 部 門 備 案且 備 案 的 業(yè) 務(wù) 范 圍 滿 足 本 項(xiàng) 目 資 質(zhì) 要 求 。3.2關(guān) 于 聯(lián) 合 體 投 標(biāo) : 本 項(xiàng) 目 不 接 受 聯(lián) 合 體 投 標(biāo) 。3.3擬 派 項(xiàng) 目 總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 須 具 有 建 設(shè) 部 2006年 4月 1日 后 頒 發(fā) 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注 冊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 注 冊 執(zhí) 業(yè) 證 書 , 且 其 注 冊 證 書 專 業(yè) 為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注 冊 執(zhí) 業(yè) 單 位 為 本公 司 , 并 具 備 本 科 或 以 上 學(xué) 歷 。 或 已 在 廣 東 省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 主 管 部 門 備 案 且 備 案 的 資格 滿 足 本 項(xiàng) 目 總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 的 資 格 要 求 的 香 港 專 業(yè) 人 士 。注 :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 部 辦 公 廳 關(guān) 于 做 好 建 筑 業(yè) 證 照 分 離 改 革 銜 接 有 關(guān) 工 作的 通 知 建 辦 市 2021 30號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 部 辦 公 廳 關(guān) 于 建 設(shè) 工 程 企 業(yè) 資 質(zhì)
有 關(guān) 事 宜 的 通 知 建 辦 市 函 2022 361號 廣 東 省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 廳 關(guān) 于 建 設(shè)工 程 企 業(yè) 資 質(zhì) 有 關(guān) 事 宜 的 通 知 粵 建 許 函 2022 846號 的 要 求 設(shè) 置 。 依 據(jù) 廣 東 省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 廳 關(guān) 于 印 發(fā) 香 港 工 程 建 設(shè) 咨 詢 企 業(yè) 和 專 業(yè) 人 士 在 粵港 澳 大 灣 區(qū) 內(nèi) 地 城 市 開 業(yè) 執(zhí) 業(yè) 試 點(diǎn) 管 理 暫 行 辦 法 的 通 知 粵 建 規(guī) 范 2020 1號 , 詳見 鏈 接 : http://** , 自 2021年 1月 1日 起 , 經(jīng) 備 案 且 備 案 的 業(yè) 務(wù) 范 圍 滿 足 招 標(biāo) 文 件 要 求 的 香 港 企 業(yè) 參 加 勘 察 設(shè) 計(jì)和 監(jiān) 理 項(xiàng) 目 的 投 標(biāo) , 允 許 經(jīng) 備 案 且 備 案 的 業(yè) 務(wù) 范 圍 滿 足 招 標(biāo) 文 件 要 求 的 香 港 專 業(yè) 人 士 擔(dān)任 勘 察 設(shè) 計(jì) 和 監(jiān) 理 項(xiàng) 目 管 理 團(tuán) 隊(duì) 中 的 相 應(yīng) 職 務(wù) 。 滿 足 前 述 內(nèi) 容 的 香 港 企 業(yè) 及 香 港 專 業(yè)人 士 參 與 本 次 投 標(biāo) 的 , 應(yīng) 按 招 標(biāo)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滿 足 評 審 的 相 關(guān) 證 明 文 件 。3.4其 他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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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標(biāo) 人 參 加 投 標(biāo) 的 意 思 表 達(dá) 清 楚 , 投 標(biāo) 人 代 表 被 授 權(quán) 有 效 。 投 標(biāo) 人 具 有 獨(dú) 立 法 人 資 格 , 持 有 工 商 行 政 或 市 場 監(jiān) 管 管 理 部 門 核 發(fā) 的 法 人 營業(yè) 執(zhí) 照 , 按 國 家 法 律 經(jīng) 營 。香 港 企 業(yè) 獨(dú) 立 參 加 投 標(biāo) 的 , 須 在 廣 東 省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 主 管 部 門 備 案 且 備 案 的 業(yè) 務(wù)范 圍 滿 足 本 項(xiàng) 目 要 求 。 投 標(biāo) 人 已 按 規(guī) 定 格 式 簽 名 蓋 章 投 標(biāo) 人 聲 明 詳 見 附 件 一 。 投 標(biāo) 人 在 廣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shè) 局 建 立 了 企 業(yè) 信 用 檔 案 , 且 擬 擔(dān) 任 本 項(xiàng) 目 的 總 監(jiān)理 工 程 師 是 本 企 業(yè) 信 用 檔 案 中 的 在 冊 人 員 。 企 業(yè) 信 用 檔 案 取 自 投 標(biāo) 截 止 時 間 投 標(biāo) 人 在 信用 管 理 平 臺 的 信 息 , 投 標(biāo) 人 無 需 提 交 相 關(guān) 資 料 , 若 招 標(biāo) 人 延 長 遞 交 投 標(biāo) 文 件 截 止 時 間 的 ,信 用 檔 案 信 息 的 評 審 時 點(diǎn) 也 相 應(yīng) 延 長 。 信 用 檔 案 辦 理 詳 見 廣 州 市 住 建 行 業(yè) 信 用 管 理
平 臺 監(jiān) 理 企 業(yè) 信 息 錄 入 指 引 http://** 投 標(biāo) 人 未 出 現(xiàn) 以 下 情 形 : 與 其 它 投 標(biāo) 人 的 單 位 負(fù) 責(zé) 人 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理 關(guān) 系 的 按 投 標(biāo) 人 提 供 的 投 標(biāo) 人 聲 明 第 六 條 內(nèi) 容 進(jìn) 行 評 審 。 如 不 同 投 標(biāo) 申 請 人出 現(xiàn) 單 位 負(fù) 責(zé) 人 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關(guān) 系 的 情 形 , 則 相 關(guān) 投 標(biāo) 均 無 效 。 未 被 列 入 拖 欠 農(nóng) 民 工 工 資 失 信 聯(lián) 合 懲 戒 對 象 名 單 。 本 項(xiàng) 評 審 投 標(biāo) 人 無 需 提 供 資料 , 按 資 格 評 審 時 廣 州 交 易 集 團(tuán) 有 限 公 司 廣 州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系 統(tǒng) 比 對 的 結(jié)果 進(jìn) 行 評 審 。4. 招 標(biāo) 文 件 的 獲 取
4.1 凡 有 意 參 加 投 標(biāo) 者 , 請 于 2023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2023 年 月 日 時分 (北 京 時 間 , 下 同 ), 登 錄 廣 州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網(wǎng) 站 http://** 電子 招 標(biāo) 投 標(biāo) 交 易 平 臺 下 載 電 子 招 標(biāo) 文 件 。4.2 發(fā) 布 招 標(biāo) 公 告 時 間 含 本 日 : 2023年 月 日 時 分 至 2023年 月 日時 分 。注 : 本 公 告 發(fā) 布 之 日 起 開 始 發(fā) 布 招 標(biāo) 文 件 , 發(fā) 布 招 標(biāo) 公 告 的 時 間 為 招 標(biāo) 公 告 發(fā) 出 之日 起 至 遞 交 投 標(biāo) 文 件 截 止 時 間 止 ,并 從 招 標(biāo) 公 告 發(fā) 布 之 日 起 開 始 計(jì) 算 備 標(biāo) 時 間 。4.2.1投 標(biāo) 人 通 過 廣 州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臺 遞 交 電 子 投 標(biāo) 文 件 。 投 標(biāo) 人 應(yīng)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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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 交 投 標(biāo) 文 件 截 止 時 間 前 , 登 錄 廣 州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臺 網(wǎng) 站 辦 理 網(wǎng) 上 投 標(biāo) 登 記手 續(xù) 。 按 照 交 易 平 臺 關(guān) 于 全 流 程 電 子 化 項(xiàng) 目 的 相 關(guān) 指 南 進(jìn) 行 操 作 。 詳 見 : 廣 州 公 共 資 源交 易 中 心 網(wǎng) 站 。注 : 在 投 標(biāo) 登 記 時 , 投 標(biāo) 人 應(yīng) 按 本 項(xiàng) 目 招 標(biāo) 文 件 第 五 章 委 托 人 要 求 項(xiàng) 目 監(jiān) 理 人 員組 成 配 備 要 求 表 中 的 人 員 配 備 要 求 在 交 易 系 統(tǒng) 中 填 寫 監(jiān) 理 項(xiàng) 目 管 理 團(tuán) 隊(duì) 人 員 信 息 表 詳 見 招 標(biāo) 公 告 附 件 二 , 表 中 的 項(xiàng) 目 管 理 團(tuán) 隊(duì) 人 員 信 息 作 為 投 標(biāo)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 將 由交 易 系 統(tǒng) 提 取 后 供 各 相 關(guān) 單 位 在 中 標(biāo) 人 履 約 時 進(jìn) 行 比 對 查 核 。4.2.2開 標(biāo) 時 間 : 2023年 月 日 時 分 。4.3本 項(xiàng) 目 采 用 資 格 后 審 方 式 。注 : 1 電 子 招 投 標(biāo) 操 作 流 程 詳 見 廣 州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網(wǎng) 站 發(fā) 布 的 最 新 版 操 作
指 引 。 2 投 標(biāo) 人 應(yīng) 在 遞 交 投 標(biāo) 文 件 截 止 時 間 前 , 登 錄 廣 州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臺網(wǎng) 站 辦 理 網(wǎng) 上 投 標(biāo) 登 記 手 續(xù) 。 本 公 告 發(fā) 布 之 日 起 開 始 計(jì) 算 備 標(biāo) 時 間 。4.4 潛 在 投 標(biāo) 人 或 利 害 關(guān) 系 人 對 本 招 標(biāo) 公 告 及 招 標(biāo) 文 件 有 異 議 的 , 應(yīng) 當(dāng) 在 投 標(biāo) 截 止時 間 10日 前 向 招 標(biāo) 人 書 面 提 出 。注 : 潛 在 投 標(biāo) 人 或 利 害 關(guān) 系 人 可 以 通 過 線 下 或 線 上 的 形 式 提 出 異 議 。 線 上 提 出 異 議的 , 應(yīng) 通 過 交 易 平 臺 提 交 , 招 標(biāo) 人 也 應(yīng) 通 過 交 易 平 臺 答 復(fù) 線 上 提 出 的 異 議 。 具 體 按 照 交易 平 臺 相 關(guān) 指 南 進(jìn) 行 操 作 。 作 出 答 復(fù) 前 , 應(yīng) 當(dāng) 暫 停 招 標(biāo) 投 標(biāo) 活 動 。5. 投 標(biāo) 文 件 的 遞 交
5.1 投 標(biāo) 文 件 遞 交 的 截 止 時 間 投 標(biāo) 截 止 時 間 , 下 同 為 2023年 月 日 時 分 ,投 標(biāo) 人 應(yīng) 在 截 止 時 間 前 通 過 廣 州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數(shù) 字 交 易 平 臺 http://** 遞 交 電 子 投 標(biāo) 文 件 。遞 交 備 用 投 標(biāo) 文 件 電 子 光 盤 的 規(guī) 定 : 時 間 為 : 2023 年 月 日 時 分 至 2023 年月 日 時 分 地 點(diǎn) : 廣 州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第 開 標(biāo) 室 。 電 子 光 盤 需 按 規(guī) 定 封裝 , 投 標(biāo) 人 將 數(shù) 據(jù) 刻 錄 到 光 盤 之 后 , 投 標(biāo) 前 自 行 檢 查 文 件 是 否 可 以 讀 取 。 5.2 逾 期 送 達(dá) 的 投 標(biāo) 文 件 , 電 子 招 標(biāo) 投 標(biāo) 交 易 平 臺 將 予 以 拒 收 。6.發(fā)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招 標(biāo) 公 告 同 時 在 廣 州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網(wǎng) 網(wǎng) 址 :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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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 東 省 招 標(biāo) 投 標(biāo) 監(jiān) 管 網(wǎng) 網(wǎng) 址 : http://**-portal//index和 中 國 招 標(biāo) 投 標(biāo) 公 共 服 務(wù) 平 臺 網(wǎng) 址 : http: //http://**/ 等 媒 體 上 發(fā)布 , 本 公 告 的 修 改 補(bǔ) 充 , 在 廣 州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網(wǎng) 站 上 發(fā) 布 。7.聯(lián) 系 方 式招 標(biāo) 人 :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人 民 政 府 登 峰 街 道 辦 事 處地 址 :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麓 景 東 路 55號 登 峰 街 道 辦 事 處聯(lián) 系 人 : 李 小 姐 電 話 : 020-*招 標(biāo) 代 理 機(jī) 構(gòu) : 廣 州 珠 江 監(jiān) 理 咨 詢 集 團(tuán)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永 泰 路 50號 101房聯(lián) 系 人 : 林 工 電 話 : 020-*異 議 受 理 部 門 :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人 民 政 府 登 峰 街 道 辦 事 處地 址 :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麓 景 東 路 55號 登 峰 街 道 辦 事 處聯(lián) 系 人 : 李 小 姐 電 話 : 020-*招 標(biāo) 監(jiān) 督 機(jī) 構(gòu) :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建 設(shè) 工 程 招 投 標(biāo) 管 理 中 心監(jiān) 督 電 話 : 020-*地 址 :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東 華 東 路 353號 錦 樺 薈 33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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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 投 標(biāo) 人 聲 明 投標(biāo)人聲明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建 設(shè) 工 程 招 投 標(biāo) 管 理 中 心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建 設(shè) 和 水 務(wù) 局 廣 州 市 越 秀 區(qū) 人民 政 府 登 峰 街 道 辦 事 處 :本 公 司 就 參 加 項(xiàng) 目 投 標(biāo) 工 作 , 作 出 鄭 重 聲 明 :一 本 公 司 保 證 投 標(biāo) 登 記 材 料 及 其 后 提 供 的 一 切 材 料 都 是 真 實(shí) 的 。 如 我 司 成 為 本 項(xiàng)目 中 標(biāo) 候 選 人 , 我 司 同 意 并 授 權(quán) 招 標(biāo) 人 將 我 司 投 標(biāo) 文 件 商 務(wù) 部 分 的 人 員 業(yè) 績 獎 項(xiàng) 等資 料 進(jìn) 行 公 開 。
二 本 公 司 承 諾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誠 實(shí) 信 用 原 則 , 如 實(shí) 投 標(biāo) , 真 實(shí) 反 映 企 業(yè) 實(shí)力 , 公 平 競 爭 , 不 弄 虛 作 假 , 不 以 低 于 監(jiān) 理 企 業(yè) 成 本 價 競 標(biāo) 而 降 低 監(jiān) 理 服 務(wù) 質(zhì) 量 , 不 與任 何 建 設(shè) 單 位 訂 立 違 背 監(jiān) 理 企 業(yè) 成 本 取 費(fèi) 標(biāo) 準(zhǔn) 及 相 關(guān) 規(guī) 定 的 陰 陽 合 同 進(jìn) 行 惡 性 競 爭 ,擾 亂 市 場 秩 序 , 不 與 其 他 單 位 串 通 投 標(biāo) 或 以 行 賄 手 段 謀 取 中 標(biāo) , 不 出 借 資 質(zhì) 轉(zhuǎn) 包 或 違法 分 包 監(jiān) 理 業(yè) 務(wù) 。三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招 標(biāo) 文 件 第 二 章 投 標(biāo) 人 須 知 第 1.4.3項(xiàng) 所 規(guī) 定 的 任 何 一 種 情 形 。四 本 公 司 及 其 有 隸 屬 關(guān) 系 的 機(jī) 構(gòu) , 沒 有 參 加 本 項(xiàng) 目 招 標(biāo) 文 件 的 編 寫 工 作 本 公 司與 本 次 招 標(biāo) 的 招 標(biāo) 代 理 機(jī) 構(gòu) 沒 有 隸 屬 關(guān) 系 或 其 他 利 害 關(guān) 系 五 本 公 司 承 諾 , 中 標(biāo) 后 嚴(yán) 格 執(zhí) 行 安 全 生 產(chǎn) 相 關(guān) 管 理 規(guī) 定 。六 與 本 公 司 單 位 負(fù) 責(zé) 人 為 同 一 人 或 者 與 本 公 司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關(guān) 系 的 其 他 單 位 包
括 : 。 注 : 本 條 由 投 標(biāo) 人 如 實(shí) 填 寫 , 如 有 , 應(yīng) 列 出 全 部 滿足 招 標(biāo) 公 告 資 質(zhì) 要 求 的 相 關(guān) 單 位 的 名 稱 如 無 , 則 填 寫 無 。 本 公 司 違 反 上 述 承 諾 , 或 本 聲 明 陳 述 與 事 實(shí) 不 符 , 經(jīng) 查 實(shí) , 本 公 司 愿 意 接 受 公 開 通報 , 愿 意 按 照 廣 州 市 建 筑 市 場 信 用 管 理 辦 法 穗 建 規(guī) 字 2019 16 號 的 規(guī) 定 被記 錄 為 失 信 信 息 , 本 公 司 對 失 信 行 為 產(chǎn) 生 的 一 切 后 果 已 知 悉 。 承 擔(dān) 由 此 帶 來 的 法 律 后 果 。特 此 聲 明 。 聲 明 企 業(yè) : (企 業(yè) 公 章 )總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 簽 字 :法 定 代 表 人 簽 字 或 蓋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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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二 監(jiān)理項(xiàng)目管理團(tuán)隊(duì)人員信息表序 號 姓 名 崗 位 職 稱 職 稱 證 書 或 資 格 證 書 編 號1 項(xiàng) 目 總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 代 表2 建 筑 工 程 專 業(yè)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3 機(jī) 電 專 業(yè)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4 給 排 水 專 業(yè)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5 造 價 工 程 師
6 監(jiān) 理 員7 安 全 員8 資 料 員備 注 :1 崗 位 要 求 總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 除 外 由 招 標(biāo) 人 根 據(jù) 項(xiàng) 目 管 理 需 要 在 本 表 備 注 中 明 確 提 出 , 如 : 擬 派 駐施 工 現(xiàn) 場 的 總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 代 表 專 業(yè) 監(jiān) 理 工 程 師 監(jiān) 理 員 等 。 以 上 項(xiàng) 目 管 理 團(tuán) 隊(duì) 人 員 信 息 將 由 交 易 系 統(tǒng)提 取 后 供 各 相 關(guān) 單 位 在 履 約 時 比 對 查 核 。
2 投 標(biāo) 人 應(yīng) 根 據(jù) 本 表 備 注 中 的 崗 位 要 求 , 填 寫 本 表 崗 位 欄 和 相 關(guān) 人 員 姓 名 職 稱 和 職稱 證 書 編 號 欄 。 職 稱 欄 填 高 級 中 級 初 級 或 無 無 職 稱 證 書 或 資 格 證 書 的 , 職 稱 證 書 或 資 格 證 書 編 號 欄 填 無 同 時 具 備 職 稱 證 書 和 資 格 證 書 的 , 職 稱 證 書 或 資 格 證 書 編號 欄 填 職 稱 證 書 編 號 。 投 標(biāo) 人 完 整 填 寫 相 關(guān) 表 格 內(nèi) 容 后 , 投 標(biāo) 登 記 方 能 成 功 (投 標(biāo) 截 止 時 間 前 可 以 補(bǔ) 充 修 改 替 代 )。3 如 評 標(biāo) 辦 法 對 投 標(biāo) 人 擬 投 入 的 項(xiàng) 目 管 理 團(tuán) 隊(duì) 進(jìn) 行 評 審 的 , 如 相 同 崗 位 投 入 人 員 姓 名 與 本 表 不 一 致 的 ,以 本 表 中 姓 名 為 準(zhǔn) 投 標(biāo) 人 提 供 的 團(tuán) 隊(duì) 人 員 職 稱 或 資 格 含 證 書 編 號 情 況 與 本 表 不 一 致 的 , 以 投 標(biāo) 人提 供 的 相 關(guān) 證 明 材 料 為 準(zhǔ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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