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略) 綜合樓食堂食材換購采購項目(第二次)中選候選人公示
2025年 (略) 綜合樓食堂食材換購采購項目(第二次)(項目編號:NB(略))已經(jīng)完成詢比采購工作,評審小組按詢比文件要求,對應答人的應答文件進行了評審并推薦了中選候選人,現(xiàn)將中選候選人推薦情況公示如下:
第一名:湖南 (略) , 整體折扣:76.50%
公示日期: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6日。若應答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審結(jié)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選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對以上中選結(jié)果沒有異議的,采購人將按照比選文件中規(guī)定的中選原則和中選人數(shù)量確定中選人并簽發(fā)成交通知書。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趙女士
電 話:(略)
采購代理機構: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聯(lián)系人:陳果
電 話:(略)
郵 箱:*@*q.com
監(jiān)督部門:財務部
電 話:(略)
郵 箱:*@*hinaunicom.cn
異議提出的要求如下: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 (略) 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被異議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
3.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
4.相關請求及主張;
5.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6.異議人是法人的,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異議的,異議函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訴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異議人不是采購活動的參與者,或者與異議項目無任何利害關系;
2.異議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3.異議函未署具異議人真實姓名、簽字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的;以法人名義異議的,異議函未經(jīng)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
4.超過異議時效的;
5.已 (略) 理決定,并且異議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jù)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具體簽約時間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采購人: (略) (略) (略)
采購代理機構: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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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