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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紅河州 (略) 鋪面使用權
招租公告
紅政采交告招字﹝ * ﹞04號
經(jīng) (略) 批準,受紅河州 (略) 委托,紅河州政府 (略) (略) 會公開招租以下鋪面房屋使用權。
一、招租項目基本情況
序號 | 房屋名稱 | 房屋位置 | 招租面積 (平方米) | 出租 起始價 (元/年) | 競價幅度 (元/每平方/每月) | 租期 (年) | 履約保證金 (元) | 年租金增長率 (%) | 備注 |
1 | 商鋪 | 個舊市川廟街27號第一層第1-2號 | * .8 | *** .22 | 5 | 1 | 0 | 5 | |
2 | 商鋪 | 個舊市川廟街29號 | 55.08 | * .04 | |||||
3 | 商鋪 | 個舊市郵電街30號附7號 | 39.37 | * .75 | |||||
4 | 商鋪 | 個舊市川廟街附1層房2-3號 | * .05 | * .66 | |||||
5 | 商鋪 | 個舊市川廟街附1層 | * .48 | * .78 |
二、經(jīng)營范圍
鋪面承租經(jīng)營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得從事影響周邊環(huán)境和居民休息的項目。(對公共環(huán)境及房屋安全有危害或危險的項目禁止經(jīng)營)。
注:以上鋪面禁止違反消防相關條例,應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開展合法經(jīng)營項目,禁止非法金融集資以及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經(jīng)營活動。房租收入的稅費由紅河州 (略) 承擔,承租人負責承租商鋪的水電設施及樓道維護,水電費、 (略) 理費等費用 (略) 繳納。
三、租期
紅河州 (略) 個舊市川廟街27號第一層第1-2號、個舊市川廟街29號、個舊市郵電街30號附7號、個舊市川廟街附1層房2-3號、個舊市川廟街 (略) 商鋪,租期1年,起止時間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四、租金年增長率及租金支付
紅河州 (略) (略) 商鋪以第一年租金(成交價)為計算基數(shù),年租金增長率為5%,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提前1月交清下年度租金。
五、租金繳納帳戶
單位名稱: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略)
賬戶名稱: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略)
(略) : (略) (略) 蒙 (略)
賬 號: ***
六、報名資格及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 (略) 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誠實守信, (略) 合同,無不良信用記錄。
七、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 年3月3日上午8:30至 * 年3月11日下午16:30,(正常上班時間,“節(jié)假日”期間不接受報名)。
2、本次招 (略) 絡電子 (略) (報名時線上填寫“競租申請書、承諾書”并掃描成電子版報名時上傳),凡有意參加報名的競租人,請登錄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網(wǎng)址:http:/ *** #/homePage)憑CA (略) 上報名, (略) 有報名資料。
八、報名及招租文件獲取
凡報名參加招租活動的競租人,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招租須知》(附后)并遵守相關規(guī)則,一旦報名成功,即表明競租人已認可并接受標的物的一切現(xiàn)狀,視同認可了《招租公告》《招租須知》的有關規(guī)定,并對 (略) 為承擔法律責任。
(一)報名時競租人須提交以下資料:
1、企業(yè)法人: (略) 會信用代碼證(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企業(yè)報名時如非法人報名還須出具
法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須蓋上鮮章掃描成電子版報名時一并提交)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非本人報名還須出具本人親筆簽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權委托書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須加按手印掃描成電子版報名時一并提交)
(二)招租文件獲取。競租人可登錄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網(wǎng)址:http:/ *** #/homePage),使用CA (略) 上獲取招租文件及其它相關報名資料。
(三)CA數(shù)字證書辦理:
1、凡有意參與報名的競租人,必須先辦理CA數(shù)字證 (略) 報名及競價。
2、需辦理CA數(shù)字證書的,請登錄紅河州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https:/ *** )服務指南-數(shù)字證書辦理-《數(shù)字證書辦理操作說明》 (略) 辦理,也可到 (略) CA窗口辦理。
3、之前在云南省內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龍瑞 (略) 申請辦理過CA數(shù)字證書的用戶, (略) 有地州通用,無需重辦(但在昆明市、保山市辦理的CA數(shù)字證書,需注冊登錄后提交用戶基本信息并通過審核方可)。
4、數(shù)字證書辦理及技術支持。辦理單位:云南龍瑞 (略) ; 電話: *** (24小時客服熱線);辦理地址:紅河州政務服務大樓一 (略) (25號窗口)。
九、聯(lián)系方式
1、紅河州政府 (略) :陳先生、朱先生、錢女士,電話: * — *** ;
2、紅河州 (略) :白女士,電話: *** 。
十、網(wǎng)絡競價時間
取得《競租資格確認書》的競租人可于 * 年3月14日上午9:00以前;登錄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 (略) 網(wǎng)絡競價(網(wǎng)址:http:/ *** #/homePage)。(注:請各競租人按規(guī) (略) 絡電子競價,未按時參與競價的,視為放棄。)
十一、簽訂成交通知書時間及地點
1、時間: * 年3月14日下午15:00;
2、地點:紅河州政務服務大樓五樓 * 室(注:交易 (略) ,攜帶公章,現(xiàn)場簽訂)。
十二、競租方式及規(guī)則
1、競租方式:網(wǎng)絡電子競價。
2、競價均按招租標的總面積年租金來競價。
3、按價高者得原則,由競租人電子報價,以 (略) ,增價幅度為5元(人民幣)/每平方/每月或其整倍數(shù),可多次報價,初次報價后的每次報價應比當前最高有效報價遞增一個或多個加價幅度。
4、年租金總價:年租金總價=成交價(元/年)。
十三、其它
1、報名時競租人提交的資料查驗齊全后方可報名(注:上傳報名資料時,審核不通過,報名不成功),請各競租人在規(guī)定時限內按要求參與報名。
2、競租人在報名前應充分了解相關情況和可能出現(xiàn)的風險。
附:1、國有產(chǎn)權招租須知
2、競租申請書
3、承諾書
紅河州政府 (略)
*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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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