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宗地編號 | [2022]17號 | 宗地面積(㎡) | 73333.3 | 宗地坐落 | 黃州區(qū)火車站化工園貨場路與胡家橋大道交匯處東南角 |
出讓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1.0 | 建筑密度(%) | ≥35% |
綠地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工業(yè)用地 |
投資強度 | / | 保證金(萬元) | 130 | 開工時間 | 自交地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 |
起始價(萬元) | 1232 | 最小增價幅度(萬元) | 1 | 竣工時間 | 自開工之日起24個月內竣工 |
備 注 | 一.該宗地為GP2021-13-1號地塊;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yè)項目總用地面積的10%,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工業(yè)項目總建筑面積的20%;現(xiàn)狀為凈地。 二.該地塊為工業(yè) “標準地”出讓,競買人參與競買土地即是承諾接受并執(zhí)行出讓公告中的各項條件,按照約定指標條件進行設計、建設、申請驗收并接受監(jiān)督檢查。 三.建設指標控制要求及其他規(guī)劃要求詳見該地塊《掛牌出讓文件》。 四.成交價款繳納期限:該宗地出讓價款分期繳納,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繳納出讓價款的50%,一年內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繳納的,按出讓合同約定繳納違約金。 |
本次掛牌出讓宗地的面積、用途及規(guī)劃指標要求等數(shù)據(jù)以出讓文件中的宗地圖及規(guī)劃條件的復函為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 (略) 城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過程中有不良記錄或因自身原因閑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讓金未繳納的企業(yè),均不得參加本次土地競買活動。
(二)本次掛牌出讓宗地設有底價,宗地按現(xiàn)狀出讓。
(三)競買申請人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四)競買申請人應對所提供報名申請材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若經(jīng)查實,虛構、偽造報名材料的,競買行為視為無效。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且報價不低于底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相關時間規(guī)定
(一)公告時間: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04日;
(二)領取出讓文件及提交申請時間: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14日16時;
(三)交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2022年12月14日16時( (略) 財政局財政專戶的時間為準);
(四)競買資格確認截止時間:2022年12月15日10時;
(五)掛牌時間:2022年12月05日8時—2022年12月16日10時。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在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將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本宗地的土地使用人在使用土地的過程中應當遵守關于土壤環(huán)境管理方面的規(guī)定。
(三)競得人應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七日內,在項目區(qū)樹立公示牌。同時在項目建設期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工作人員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現(xiàn)場巡查,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工作人員共同填寫建設用地項目跟蹤管理卡予以監(jiān)督管理。
(四)《掛牌出讓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五)本次掛牌宗地在其所在地進行展示,掛牌人不對掛牌宗地組織現(xiàn)場踏勘,競買人可自行踏勘。
七、聯(lián)系方式與保證金專戶
聯(lián)系地址:黃州大道27號二樓
賬戶名稱: (略) 財政局財政專戶
開 戶 行:農行黃岡商城支行
賬 號:*48
監(jiān)督單位: (略) 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
監(jiān)督電話:0713-*
(略) 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