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 (略) 管理人
接管通知書
(2025)大發(fā)破管字第002號
江蘇 (略) 及其股東、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財產持有人及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2025年5月30日, (略) (略) (略) 作出(2025)蘇1311破申25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江蘇 (略) (以下簡稱“大發(fā)公司”)破產清算案件,并于同日指定江蘇名典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相關規(guī)定,管理人有接管債務人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的法定職責,債務人及其股東、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其他經營管理人員以及財產持有人/占有人應當配合管理人接管,及時向管理人移交債務人有關財產或資料?,F(xiàn)管理人通知你方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與管理人聯(lián)系,并向管理人移 (略) 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及資料:
(一)現(xiàn)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全部銀行賬戶印鑒、銀行票據、銀行開戶許可證、網銀、網銀/賬戶密碼、網銀支付器等;
(二)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運輸設備、電子設備、存貨、對外投資、知識產權、無形資產、流動資產、債權債務清冊及相關合同、協(xié)議等財產及相關憑證;
(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各類經營許可 (略) 經營證照;
(四)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職能部門章、各分支機構章、電子印章、 (略) 印章;
(五)總賬、明細賬、臺賬、日記賬等賬簿及全部會計憑證、重要空白憑證、歷年審計報告、年檢報告、 (略) 財務會計、審計資料和年檢資料;
(六)批準設立文件、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各類合同、協(xié)議及各類決議、會議記錄、公司員工的勞動合同及相關人事檔案文件等文書檔案資料;
(七)電腦數(shù)據、管理系統(tǒng)及授權密碼等信息資料;
(八) (略) 的訴訟、仲裁、執(zhí)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九)大發(fā)公司的其它重要資料,如大發(fā)公司的債權或其他相關信息等。
債務人及有關人員如有拒不移交、未按時移交上述材料或其他導致清算工作無法進行的行為,將承擔無法清算的法律責任,管理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百三十一條及《關于推進破產案件依法高效審理的意見》第八條等法律規(guī)定 (略) 對債務人強制接管,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知!
江蘇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
1.受理破產清算申請裁定書;
2.指定管理人決定書;
3.有關人員履行義務通知書;
4.管理人聯(lián)系地址:江蘇 (略) 路 (略) 商業(yè)廣場B座四層 江蘇名典律師事務所,張律師*,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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