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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萬 (略) 區(qū)等 * (略) 鎮(zhèn)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 | * 6.9 萬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略) 在地區(qū) | (略) 市>市轄區(qū)> (略) 區(qū) | 資產類別 | 土地 |
本轉讓方(或委托會員)現提出申請,將本 (略) 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fā)布資產轉讓信息并轉讓。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 (略) 交易規(guī)則,按照 (略) 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 (略) 置權且實施資產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我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略) 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 (略) 門審核;
3、我方轉讓 (略) (略) 了相應程序,經 (略) 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標的坐落 | 萬 (略) 區(qū) | ||
轉讓底價(萬元) | * 6.9 萬元 | ||
產權證號 | 詳見附件 | ||
土地用途 |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土地面積(㎡) | * 8. * |
土地權利性質 | 出讓 | 終止日期 | *** |
建筑容積率 | 不高于1.5 | 建筑密度 | 不高于 * % |
建筑高度 | 不高于 * 米 | 綠地率 | 不低于 *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租賃期至 | |
優(yōu) (略) 權 | 否 | ||
是否存在抵押 | 否 | 是否存在擔保 | 否 |
是否存在占用 | 否 | 是否存在其它他項或共有權利情況 | 否 |
是否能實際移交 | 是 | 移交時限 | - |
是否能權屬變更 | 是 | ||
評估報告文號 | 重恒基資評報字[ * ]第 * 8號 | ||
評估基準日 |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申榮 | 聯系電話 | *** |
轉讓方名稱 | (略) * (略) (略) | |||
行為批準機構 | (略) * (略) (略) | |||
評估備案機構 | (略) * (略) (略)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 (略) 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 (略) 分。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受讓本項目須同時受讓 (略) * (略) (略) 持有的重 (略) 債權 * 筆項目。捆綁轉讓資產底價總計為 * 2. *** 萬元,若項目最終成交價形成溢價, (略) 分為土地使用權項目的溢價。 2、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內(工作時間)到 (略) 聯 (略) 提交受讓申請及相關附件材料,辦理報名手續(xù),意向受讓方待 (略) 聯 (略) 出具受讓申請材料接收單后,方證明其已向 (略) 聯 (略) 提交受讓申請。若為代辦人辦理,須當面簽訂授權委托書或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須明確委托權限,并提供代辦人信息,聯系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地址。 3、意向受讓方應在其交易資格被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將本次受讓項目交易保證金 * . * 萬元支付 (略) 指定賬戶(交易保證金交納截止日 * 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4、若掛牌期滿只有 * 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5、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 * 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 (略) 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 (略) 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 (略) 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 (略) 為的;(6)本公告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 (略) 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的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6、意向受讓方須通過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情況:(1)意向 (略) 調查目標地塊和目標債權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目標地塊的建設需要協調相鄰項目, (略) 標的的目標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渝萬地合字【 * 】第 * 號)中關于土地閑置、開工、竣工的約定等事宜,逾期及涉及的違約 (略) 核實;(2)意向受讓方須按照目標地塊的建設 (略) 規(guī)劃和建設,包括但不限于在目標地塊上建設幼兒園等事宜;(3)意向受讓方在掛牌期間有權 (略) 對 (略) 全面了解, * 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 (略) 現狀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可能無法辦理產權變更等風險),并愿承擔 * 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7、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 *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 * 次性匯 (略) 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全額交納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 (略) 轉讓。 8、本次 (略) 涉及的 * 切稅、費(含轉、受讓雙方應當 (略) 支付的費用等)按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 (略) 交易服務費參照市屬國有資產交易項目 (略) 。 9、項目的備查資料:(1)國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2)建設用地控規(guī)許可證附件;(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備注:上述第6條表述中的“協調相鄰項目”中所指項目為藍湖彼岸項目,所指“協調”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管道等設施的建設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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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以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 2、意向受讓方或其控股股東須是《 * 中國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綜合實力測評榜單》中排名前 * 位企業(yè)。(以中 (略) 發(fā)布的測評榜單為準,鏈接見:https:/ *** )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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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 . *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在其資格被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 * 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略) 聯 (略) (略)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王雨 | 聯系電話 | *** | |||
受托機構 | 受托機構名稱 | |||||
受托機構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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