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縣龍 (略) 破產重整案
關于召開第四次債權人會議的通知
致全體債權人:
(略) (略) (以下簡 (略) )于2023年7月11日裁定受理申請人對浮梁縣龍 (略) ( (略) )的重整申請, (略) 京師(南昌)律師事務所和江西景德 (略) 聯合擔任重整期間的管理人。
經管理人 (略) 報告,現定于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略) 第 (略) 第四次債權人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的主要議題
1.對 (略) 、浙江匯贏 (略) 、 (略) 三家意向投資人的重整投資方案進行遴選表決;
2.核查管理人編制的債權表(第四批);
二、關于會議材料的領取及表決票的提交
1.關于會議材料的領取。 (略) 重整項目的復雜性,為便于各債權人全面了解本次債權人會議的重要表決事項,管理人將在會前將會議材料提前發(fā)至各位債權人(包括管理人建立的微信群),也請各位債權人及時與管理人聯系溝通具體的獲得方式。
2.關于表決票的提交。各債權人領取的會議資料包含本次債權人會議的表決票,債權人應當在債權人會議現場提交給管理人。
管理人特別提示:本次債權人會議的表決事項,可能存在第二輪投票,債權人應當在債權人會議現場投票。為維護各債權人切身利益,務必前來參會。
三、參會人員須提供的身份證明材料
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律師執(zhí)業(yè)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律師執(zhí)業(yè)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浮梁縣龍 (略) 管理人
2025年元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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