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山西省統(tǒng)計局勝利橋東小二樓門面房北104號房屋出租-(3年)
項目編號:GL2024SX*
租賃底價:面議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結束日期:*
出租方名稱:山西省統(tǒng)計局
出租方所在地: (略) 杏花嶺區(qū)府東街32號
租賃面積(平方米):16.35
保證金金額(萬元):1
交納時間: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保證金保證事項及處置方式:
1、保證金保證事項: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山西 (略) 場有權將出租方及承租方本次交易應交納的服務費從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剩余保證金出租方有權扣除,作為出租方的補償,上述保證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對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讓申請、競價、簽約和履約的擔保:
(1)意向承租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chǎn)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未參加后續(xù)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為起始價,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應價的;
(4)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約定時限交納交易服務費的
(5)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約定時限與出租方簽署租賃合同的;
(6)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約定時限支付首年租賃價款的;
(7)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山西 (略) 場產(chǎn)權交易規(guī)則中規(guī)定的意向承租方違約的其他情況。
2.保證金處置方法:
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相應轉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現(xiàn)上述保證事項中的情形,其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全額無息退還。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約定工作日為周期延期延長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