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云陽縣院莊鄉(xiāng)院莊村5組倉儲用房轉讓 | ||
項目編號 | GR2025CQ(略) | 轉讓底價 | 37.87 萬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6-17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06-30 |
標的 (略) | (略) >市轄縣>云陽縣 | 資產類別 | 房產 |
標的坐落 | (略) (略) 莊村5組 | ||
轉讓底價 | 37.87 萬元 | ||
產權證號 | 渝(2024)云陽縣不動產權第(略)號 | 樓盤名稱 | - |
樓層 | 1 | 建筑面積(㎡) | 71.69 |
房屋用途 | 倉儲用房 | 土地用途 | 倉儲用地 |
土地權利性質 | 劃撥 | 出讓終止日期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優(yōu)先權人是否行權 | 否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項權利情況 | 否 | ||
是否存在居住權 | 否 | ||
評估報告文號 | 重慶信誠資評報字【2025】第0131號 | ||
評估基準日 | 2025-04-18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根據評估報告記載:轉讓方提供的《不動產權證書》記載本次評估對象土地用途為出讓的零售商業(yè)用地,《不動產權證書》附記頁記載該宗地調整為商住用地,只限于企業(yè)轉增國家資本金;土地用途為:商業(yè),住宅;商業(yè):2051-10-24止、住宅:2061-10-24止。根據云陽縣規(guī)劃和 (略) 《 (略) (略) 置涉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問題的說明》, (略) 53宗國有土地, (略) 置是土地用途按原劃撥用途確定。根據轉讓方提供的《評估委托函》及《評估申報明細表》記載的房屋用途為倉儲用房、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倉儲用地,故本次評估以《評估委托函》及《評估申報明細表》記載為準,即房屋用途為倉儲用房,土地權利性質按劃撥,土地用途按倉儲用地評估。 | ||
標的踏勘聯(lián)系人 | 李老師 | 聯(lián)系電話 | (略) |
轉讓方名稱 | 重慶儲 (略) 云陽分公司 | |||
行為批準機構 | 重慶儲 (略) | |||
評估備案機構 | 重慶儲 (略)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意向受讓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xiàn)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 (略) 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xù),并交納相對應的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二、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有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 (略) 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三、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交所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 (略) 徑全額無息退還。 四、據轉讓方來函顯示:(1)標的房產現(xiàn)未辦理登記手續(xù),標的建筑面積系測繪報告記載,經我單位咨詢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標的成交后可以辦理房產登記手續(xù),辦理后的產權登記證其房屋用途為倉儲用房、土地用途為倉儲用地。(2)標的所屬宗地不能直接進行房地產開發(fā),若根據城鎮(zhèn)規(guī)劃和土地供應計劃需要進行房地產開發(fā),應交由縣國土房管部門重新實行招拍掛出讓供地。(3)標的土地權利性質實際為劃撥,與不動產權證記載土地權利性質不一致。經轉讓方咨詢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標的房產辦理過戶手續(xù)后證載土地用途按規(guī)定要由劃撥變更為出讓,本次交易所產生的土地出讓金由受讓方承擔。(4)本次標的成交后轉讓方須獲得當?shù)卣跋嚓P部門批準文件后,再協(xié)助受讓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xù)。(5)若轉讓方無法取得當?shù)卣跋嚓P部門批準文件,轉讓方有權終止本次交易,并同意受讓方已經繳納的全部交易價款在交易合同終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受讓方指定賬戶,同時受讓方已繳納的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損失(不含利息)由轉讓方承擔,轉讓方在交易合同終止之日起10工作日內另行支付到受讓方指定賬戶。 五、意向受讓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現(xiàn)狀、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標的實際土地權利性質為劃撥等)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購、限售及稅收政策等),若決定受讓,須在報名時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轉讓標的均以實物現(xiàn)狀移交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現(xiàn)狀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現(xiàn)狀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六、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和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合同的,除扣除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 七、該標的實際土地權利性質為劃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土地收益金由轉讓方承擔,或涉及的土地出讓金由受讓方全部承擔。除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出讓金外,交易及過戶所涉及的其他稅、費(含轉、受讓雙方應當向重慶聯(lián)交所支付的服務費等)按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http://**。 八、標的物移交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實際面積以最終過戶辦證為準,且不以面積有變動影響交易結果。 九、標的成交后,轉讓方負責在受讓方結清價款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后90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過戶手續(xù)并于過戶手續(xù)完成之日移交標的。 十、標的資料僅供參考,重慶聯(lián)交所不負責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它連帶責任。 十一、標的備查資料:《資產評估報告》《不動產權證》《測繪報告》。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1.00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云陽支所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龍老師 | 聯(lián)系電話 | 023-(略)(節(jié)假日除外) | |||
服務機構 | 服務機構名稱 | - | ||||
服務機構聯(lián)系人 | - | 聯(lián)系電話 | -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